鉴于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县委同意,现将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罗富贵: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编制工作。

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王海军: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及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统计、城市管理、信访、金融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统计局、县城管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负责协调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邮政局、各金融保险通讯企业的重大事项。
马进贤:协助县长负责发展改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经济协作(招商引资)、城乡建设、交通、新农村新牧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负责协调同仁供电公司的重大事项。
旦 增:协助县长负责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林业、水利、农牧、扶贫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局、县扶贫开发局。
负责协调县气象局的重大事项。
白 萍:协助县长负责民政、司法、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旅游、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市场管理、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县民政局、司法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旅游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县人武部。
负责协调县残联、县工商局的重大事项。
昂 智:协助县长分管教育、科技、民族宗教、公安、卫生和计划生育、国家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科技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隆务寺管理委员会、瓜什则寺管理委员会、吾屯上下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