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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年08月21日
同政〔2014〕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经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政函〔2014〕43号文批准,同意我县多哇乡撤乡建镇,即:撤销多哇乡,设立多哇镇。撤销建镇后原行政区域界线不变,管理体制由乡管村社变为镇管村社。要进一步做好撤乡建镇期间的群众思想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充分发挥区域优势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城镇发展确保驻地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2014
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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