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同政
索引号: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14日
 
同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仁县财政供养大中专临聘人员生活补助费增长机制》的通知
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时间:2015年12月1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同仁县财政供养大中专临聘人员生活补助费增长机制》已经县委常委会议第17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同仁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3日


同仁县财政供养大中专临聘人员

生活补助费增长机制

 

为充分调动全县财政供养大中专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规范生活补助费等待遇管理,结合实际,现将全县临聘人员生活补助费增长机制建立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临聘人员368人(不含临聘教师)其中协警员交警109人,其他259人。

二、临聘人员生活补助费增长机制

(一)临聘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

.生活补助费标准。全县临聘人员以每月2000元(不含五险)作为生活补助费发放基数,其中多哇镇、兰采乡瓜什则乡、扎毛卡苏乎村、曲库乎江龙牧业村的临聘人员以每月2150元(不含五险)作为生活补助费发放基数,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同时,在继续贯彻执行黄人社发201138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自2016年1月1日起,临聘人员实行每年年度考核,考核合格以上者,每人每月增发50元生活补助

.社会保险待遇。临聘人员按照《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参加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临聘人员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县级财政承担。

(二)临聘人员取暖费标准

全县临聘人员取暖费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2016年起执行。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