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同仁县财政供养大中专临聘人员生活补助费增长机制》已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第17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同仁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3日
同仁县财政供养大中专临聘人员
生活补助费增长机制
为充分调动全县财政供养大中专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规范生活补助费等待遇管理,结合实际,现将全县临聘人员生活补助费增长机制建立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临聘人员368人(不含临聘教师),其中协警员(交警)109人,其他259人。
二、临聘人员生活补助费增长机制
(一)临聘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
1.生活补助费标准。全县临聘人员以每月2000元(不含五险)作为生活补助费发放基数,其中多哇镇、兰采乡、瓜什则乡、扎毛乡卡苏乎村、曲库乎乡江龙牧业村的临聘人员以每月2150元(不含五险)作为生活补助费发放基数,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同时,在继续贯彻执行黄人社发〔2011〕38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自2016年1月1日起,临聘人员实行每年年度考核,考核合格以上者,每人每月增发50元生活补助费。
2.社会保险待遇。临聘人员按照《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参加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临聘人员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县级财政承担。
(二)临聘人员取暖费标准
全县临聘人员取暖费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自2016年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