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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23日
 
同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仁县牙浪乡依里村精准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时间:2016年04月23日    

同仁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同仁县牙浪乡依里村精准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请示》悉。经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审查论证,原则同意项目建设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名称

同仁县牙浪乡依里村精准扶贫产业发展项目

二、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为依里村阔落塘和安中德格乡

建设单位及法人

建设单位:牙浪乡人民政府

项目法人:斗拉太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共扶持带动牙浪乡依里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15户、67人。其中:奶牛养殖扶持贫困群众13户、59人;藏香猪养殖扶持贫困群众2户、8人。

五、扶持人口

项目共扶持带动牙浪乡依里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15户、67人。

六、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166201612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165.75万元。其中,依里裕民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投资100.5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0.66%;安中藏香猪专业养殖合作社投资65.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9.34%。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65.75万元。其中,申请财政扶贫资金42.8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5.87%;合作社自筹资金122.8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4.13%

八、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促进当地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带动周边地区农牧发展;提升项目区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项目实施将使依里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5户、67人得到稳定脱贫,有利于创新扶贫机制,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使项目村群众组织化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收入稳步提高,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的建设对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平衡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生态效益显著。

九、运行机制

根据项目户意愿,项目采取“资产收益脱贫”的模式,项目户将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作为资本金,以股权化方式融资到2个专业合作社,由专业合作社统一进行奶牛及藏香猪养殖生产经营,将产生的利润对贫困户进行量化分红。按照“负赢不负亏”的原则,对贫困户的分红以投入财政扶贫资金总量不低于10%的比例分红。专业合作社负责统一进行检疫、统一疫病防治,统一销售,统一分配经营利润等工作。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养殖场应设会计及出纳人员,做到帐目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财务人员对经营人负责,若遇较大支出,须经全体贫困户同意。15户,67人发展产业项目款共计42.88万元,以股权的化方式融资到两个专业合作社,等五年后该项目资金42.88万元由村“两委”做为村集体资金进行运转。其资金今后的用资范围:涉及全村共同发展。

十、相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公示和批复的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改变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

(二)加强项目组织领导,制定完善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措施和运行机制,签订协议明确职责、权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健康运行。

(三)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加强扶贫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青财农2016563号)文件要求,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

(四)县农牧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运行中的技术培训和科技服务工作,牛羊引进要严把品质关、检疫关。

(五)资产收益项目经营主体、项目村和受益贫困户三方要签订资产收益投资分红或入股分红协议,明确收益的贫困户、期限、标准等,保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

(六)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扶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项目投资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七)项目完成后严格按照《青海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验收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验收。在县级自查自验完成后,要及时申请州级复验。

此复。

 

 

                 2016年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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