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同仁县隆务镇措玉村精准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请示》悉。经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审查论证,原则同意项目建设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名称
同仁县隆务镇措玉村精准扶贫产业发展项目
二、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为隆务镇措玉村。
三、建设单位及法人
建设单位:隆务镇人民政府
项目法人:马祥成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共扶持带动隆务镇措玉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14户、63人。其中:奶牛养殖项目6户30人;商贸服务项目3户14人;运输业项目3户12人;二手机械购置项目1户4人;文化产业(唐卡制作)项目1户3人。
五、扶持人口
项目共扶持带动隆务镇措玉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14户、63人。
六、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45.2万元。其中,奶牛养殖项目20.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4.69%;商贸服务项目11.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4.77%;运输业项目7.6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99%;机械购置项目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85%;文化产业项目2.1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69%。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45.2万元。其中,申请财政扶贫资金40.32万,占项目总投资的89.2%;群众自筹4.8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79%。
八、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并促进当地养殖业、第三产业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提升项目区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项目实施,项目户户均将增收9600—12500元,人均增收2580—4166元,对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经济效益较显著。项目主要采取分户经营和资产收益扶贫方式进行运行,通过发展奶牛养殖,对于丰富市场“菜篮子”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有着重要的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对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平衡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生态效益显著。
九、运行机制
根据项目户意愿,项目采取分户经营的模式进行运营。
项目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加大对分户经营项目户的监管力度,充分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调动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签订协议,避免项目户将项目投入资产进行变卖,确保项目资产保值增值,从而使项目户经营项目发挥最大效益,长期稳定增产增收。
十、相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公示和批复的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改变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
(二)加强项目组织领导,制定完善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措施和运行机制,签订协议明确职责、权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健康运行。
(三)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加强扶贫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青财农〔2016〕563号)文件要求,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
(四)县农牧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运行中的技术培训和科技服务工作,牛羊引进要严把品质关、检疫关。
(五)商铺购置项目要及时办理相关房产手续。
(六)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扶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项目投资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七)项目完成后要严格按照《青海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验收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验收。在县级自查自验完成后,要及时申请州级复验。
此复。
201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