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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23日
 
同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仁县瓜什则乡尕什加村精准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时间:2016年04月23日    

同仁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同仁县瓜什则乡尕什加村精准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请示》悉。经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审查论证,原则同意项目建设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名称

  同仁县瓜什则乡尕什加村精准扶贫产业发展项目

   二、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为尕什加村牧业点、瓜什则乡定居点和州民族高中附近

   三、建设单位及法人

建设单位:瓜什则乡人民政府

项目法人:李本扎西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共扶持带动瓜什则乡尕什加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21户、89人。其中:分户经营项目16户73人牦牛养殖扶持11户、52人藏羊养殖扶持贫困群众1户、5人家居装璜项目扶持1户、5人运输业项目扶持1户3人商铺经营项目扶持2户、8人资产收益项目5户16人。

  五、扶持人口

项目共扶持带动瓜什则乡尕什加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21户、89人。

  六、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166201612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66.16万元。其中,分户经营项目55.9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4.52%;资产收益项目10.2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48%。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66.16万元。其中,申请财政扶贫资金56.96万,占项目总投资的86.09%;群众自筹9.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91%。

  八、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促进当地21户89人贫困户养殖业和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周边地区农牧发展;提升项目区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项目实施将使尕什加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1户、89人得到稳定脱贫,有利于创新扶贫机制,促进贫困群众增收。项目主要采取分户经营和资产收益扶贫方式进行运行,通过发展牦牛、藏羊养殖,对于丰富市场“菜篮子”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有着重要的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在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平衡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具有明显的生态效益。

  九、运行机制

根据项目户意愿,项目采取分户经营和资产收益的模式进行运营。项目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加大对分户经营项目户的监管力度,充分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调动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签订协议,避免项目户将项目投入资产进行变卖,确保项目资产保值增值,从而使项目户经营项目发挥最大效益,长期稳定增产增收。 项目户将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作为资本金,以股权化方式融资到村集体经济尕什加村牛羊肉冷冻库中,由村集体统一用于购销牛羊肉。村集体与贫困户签订协议,每年按可分配利润的20%进行分红,协议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可根据贫困户意愿继续入股或退资。

  十、相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公示和批复的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改变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

(二)加强项目组织领导,制定完善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措施和运行机制,签订协议明确职责、权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健康运行。

(三)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加强扶贫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青财农2016563号)文件要求,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

(四)县农牧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运行中的技术培训和科技服务工作,牛羊引进要严把品质关、检疫关。

(五)商铺购置项目要及时办理相关房产手续。

(六)资产收益项目经营主体、项目村和受益贫困户三方要签订资产收益投资分红或入股分红协议,明确收益的贫困户、期限、标准等,保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

(七)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扶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项目投资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八)项目完成后严格按照《青海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验收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验收。在县级自查自验完成后,要及时申请州级复验。

此复。

 

                 2016年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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