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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03日
 
同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7年同仁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批复

县财政局:

你局《关于2017年同仁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报告》(同财〔2017〕62号)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2017年同仁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请你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此复。

 

附件: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汇总表

 

 

   2017年3月31日

 


同仁县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使用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和《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9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力推进我县贫困户和贫困村如期脱贫目标,现就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出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两年集中攻坚、三年巩固提升”的总体安排,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统领,抓紧抓实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权力下放和制度松绑的政策机遇,建立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探索解决长期以来资金使用“碎片化”的问题,逐步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口子放水”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切实增强我县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统筹整合资金方式分为跨部门同类资金统筹与部门内统筹投入两种,精准扶贫工作使用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原则。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口子放水”,力争整合所有能整合的涉农资金,建立健全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改变涉农资金“撒胡椒面”的现状,集“零钱”为“整钱”,优化财政涉农资金配置,全力推进精准扶贫。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根据各贫困村自然条件、人文特点、资源优势等,确定建设重点。

(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结合本级财政状况和贫困村所需建设项目的规模、内容等,每年确定建设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量力而行。

(五)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原则,形成部门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集中支持29个贫困村的重点项目。

三、整合资金范围

整合资金的范围包括中央、省、州及县本级除保基本运转、民生保障、惠农补贴等资金以外的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基本运转主要是指县、乡镇正常运转的本级预算支出和上级经费补助;民生保障主要指有明确政策规定、使用方向或具体补助对象的民生资金;应急救灾主要指用于应急救援和生产救济的资金;惠农补贴主要指直接补贴到农户的资金)。

(一)中央资金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精准有效使用资金。

(二)省级资金农牧业发展资金(对农牧民的直接补贴和草原管护员的岗位报酬除外)、草原植被恢复费、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费、林业发展资金、扶贫开发资金、供销改革发展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供销社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旅游发展资金等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精准有效使用资金。

(三)州级资金省级安排下达州、州安排下达到县的涉农资金,州本级财政补助到县的涉农资金。

(四)县级资金:县级财政安排的各类涉农资金、发达省区援青涉农资金、通过政府性融资平台取得的涉农贷款。

四、涉农资金整合情况

(一)资金整合情况

2017年计划共整合各类涉农资金22329.5万元, 农业发展资金1387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956 万元,林业发展资金450 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95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90万元,教育发展资金800万元,社保资金(农村危旧房改造)3552.5 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6172万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1000万元,车辆购置税用于一般公路建设资金(农村公路)300万元,文化旅游发展资金300万元,交通资金1972万元,以工代赈资金2000万元。

(二)统筹整合资金情况

1、农业发展资金:1387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特色种养植业等,责任单位:同仁县农牧科技局。

2、水利发展资金:1956 万元。主要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人畜饮水等,责任单位:同仁县水利局。

3、林业发展资金:45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村庄绿化,责任单位:同仁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4、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95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实施村内道路、文化广场,太阳能路灯等,责任单位:同仁县财政局、同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90万元。主要用于隆务镇吾屯后山小流域治理项目,责任单位:同仁县财政局。

6、教育发展资金:80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同仁县教育局。

7、社保资金(危旧房改造)项目:3552.5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责任单位:同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6172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高标准农田整理项目,地质灾害等,责任单位:同仁县国土资源局。

9、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垃圾处理设施及垃圾填埋场建设及全县12个乡镇政府所在地修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站及污水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同仁县环境监察大队。

10、车辆购置税用于一般公路建设资金(农村公路):30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修建农村公路,村道硬化,责任单位:同仁县交通局。

11、旅游发展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多哇乡东维村赛马场以及各乡镇村购置篮球架及户外健身器材、乡村农牧家乐基础设施建设等,责任单位:同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12、交通资金:1972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村道公路修建,责任单位:同仁县交通运输局。

13、以工代赈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同仁县水利局、同仁县发改局。

五、项目资金监管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统筹项目实施与资金管理,建立扶贫(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扶贫(驻村)工作队、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班子、村务监督委员会深度参与涉农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工作机制。项目批复后,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及时组织乡镇、单位、经营主体实施项目,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管理与监督,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全县各涉农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定期、不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督促和指导。涉农部门要强化对乡镇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涉农项目重点检查,对项目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财政部门负责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管,要定期、不定期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县财政局会同全县各涉农部门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对重点专项资金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

审计部门加强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对影响试点推进的体制机制障碍、制度缺陷、管理漏洞提出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的建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种类多、数额大、范围广,涉及部门利益格局的调整。各部门要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实施,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上下齐抓”的良好工作格局。扶贫项目及资金整合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报县政府批复实施。

(二)注重规划衔接。县发改、扶贫部门要科学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扶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按计划完成脱贫任务。部门专项规划与扶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应当区分具体情况,由县政府专题研究决定,原则上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准。

(三)调整完善制度。统筹整合资金中,调整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的,要按照调整后的资金类别执行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对整合工作中资金管理制度欠缺的,财政部门要及时制定完善;对不适应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不符合当前实际的制度规定,财政部门要及时废止和修订。

(四)创新投入方式。要以通凑整和使用涉农资金为契机,积极探索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新机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信贷担保、融资贷款、贷款贴息等有效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

(五)推进信息公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县政府要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在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六)健全考评机制。县委、县政府将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纳入县直相关部门年度扶贫工作目标考评范围,严格考评奖惩。县财政、扶贫部门要结合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健全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考评,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协调会、督办会、会商会,研究解决资金统筹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县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涉农资金统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七)落实责任主体。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责任主体,要承担资金整合具体工作和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全县各涉农部门要在统筹做好本部门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同时,加强对乡镇整合工作的监督指导,重点对工作相对薄弱的乡镇分工进行重点督导,确保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顺利推进。

(八)严肃整合纪律。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县级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对假借整合资金名义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涉农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对不经集体研究、违反民主决策程序、拍脑袋决策、个人说了算、造成决策失误、资金损失浪费的,要严肃追究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对整合工作推进慢、措施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以各种借口干扰阻碍统筹整合资金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确保整合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送:县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印发      


序号

可整合的涉农资金

实施单位

整合资金

使用方向

1

农业发展资金

农牧局

1387

贫困村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特色种养殖业等。

2

水利资金

水利局

1956

贫困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人畜饮水。

3

林业资金

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450

贫困村村庄绿化。

4

农村综合改革资金

财政局、建设局

1950

贫困村修建村内道路及路灯、文化广场等,

5

农业综合开发

财政局

490

隆务镇吾屯后山小流域治理项目

6

教育资金

教育局

800

贫困村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

7

危旧房改造

建设局

3552.5

贫困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

8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

国土资源管理局

6172

贫困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

9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环境监察大队

1000

 贫困村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及垃圾填埋场建设及全县12个乡镇政府所在地修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站及污水处理设施。

10

车辆购置税用于一般公路建设资金

交通局

300

贫困村修建农村公路

11

旅游资金

文化旅游局

300

多哇乡东维村赛马场以及各乡镇村购置篮球架及户外健身器材、乡村农牧家乐基础设施建设等。

12

交通资金

交通局

1972

贫困村村道公路修建。

13

以工代赈资金

水利局、发改局

2000

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合计

 

22329.5

 

附件

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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