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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12日
 
同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同仁县黄乃亥乡羊直沟村贫困户购置商铺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时间:2017年05月12日    

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上报同仁县黄乃亥乡羊直沟村贫困户购置商铺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名称

同仁县黄乃亥乡羊直沟村精准扶贫产业发展项目

二、建设单位

黄乃亥乡羊直沟村村委会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采取整合所有贫困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购买位于黄南州金色谷地一楼商场内一间商铺,总面积55.62,以发展产业方式扶持黄乃亥乡羊直沟村20户87人。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17年6月—2017年12月。

五、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商铺购置费用55万元,税及其他相关手续费用5万。资金来源为财政扶贫资金55.68万元,贫困户自筹4.32万元。

六、项目效益

项目实施采取发展生产扶贫方式进行建设运营,可使项目村已建档立卡发展产业贫困群众20户87人,每年户均可增收2400元,人均增收551.72元,对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

七、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公示和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改变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

2.加强项目组织领导,制定项目管理措施和运行机制,签订协议明确职责、权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健康运行。

3.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加强扶贫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青财农2016〕563号文要求,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

4.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扶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项目投资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此复。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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