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同仁县双朋西乡双朋西村2017年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名称
同仁县双朋西乡双朋西村购置商铺、山羊养殖、经营店铺、经营饭馆等扶贫产业发展项目
二、建设单位
双朋西乡双朋西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共扶持带动双朋西乡建档立卡贫困群众35户162人实施精准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其中,购置商铺31户138人,项目采取整合资金购买位于热贡文化产业园区东侧一间商铺,总建筑面积59.67平方米;开饭馆1户4人;开店铺2户14人;山羊养殖业1户6人。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17年3月—2017年8月。
五、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3.68万元,其中购置商铺88.32万元,山羊养殖3.84万元,开饭馆2.56万元,开商铺8.96万元。资金来源为为双朋西村建档立卡贫困户35户162人(含2017年新增贫困户)财政扶贫资金。
六、项目效益
项目实施分别采取联户经营、租赁经营的产业扶贫方式进行建设运营,可使双朋西乡建档立卡贫困群众35户162人年人均分别增收622.6-1550元,对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
七、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公示和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改变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
2.加强项目组织领导,制定项目管理措施和运行机制,签订协议明确职责、权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健康运行。
3.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加强扶贫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青财农〔2016〕563号文要求,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
4.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扶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项目投资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此复。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