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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同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同仁县瓜什则乡郭进村精准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时间:2017年10月26日    

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上报同仁县瓜什则乡郭进村精准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名称

同仁县瓜什则乡郭进村精准扶贫产业发展项目

二、建设单位

同仁县扶贫开发局

三、建设地点

郭进村牧业点、瓜什则乡定居点和泽库县县城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共扶持带动瓜什则乡郭进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25户116人。其中:购买能繁母牛33头,扶持6户27人;购置能繁母羊530只,扶持11户53人;在同仁县城及瓜什则乡街道租赁商铺并经营,扶持4户18人;在泽库县租赁商铺经营商铺,扶持1户5人;购置2辆农用自卸车,扶持2户8人;在瓜什则乡租赁商铺经营裁缝店,扶持1户5人。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17年3月—2017年10月。

六、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1.72万元。其中:牦牛养殖投资17.36万元,藏羊养殖投资33.92万元,商铺经营投资17.52万元,餐饮经营投资4.2万元,运输业项目投资5.12万元,裁缝加工业项目投资3.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扶贫资金74.24万元,群众自筹7.48万元。

七、项目效益

项目实施分别采取分户经营方式进行建设运营,可使项目村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25户116人年人均增收13303250元之间,对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

八、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公示和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改变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

2.加强项目组织领导,制定项目管理措施和运行机制,签订协议明确职责、权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健康运行。

3.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加强扶贫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青财农2016〕563号文要求,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

4.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扶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项目投资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此复。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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