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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同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同仁县扎毛乡2017年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资产收益)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时间:2017年10月26日    

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上报同仁县扎毛乡2017年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资产收益)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名称

同仁县扎毛乡2017年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资产收益)项目

二、建设单位

扎毛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为扎毛乡卡苏乎村、扎毛村、和日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共扶持带动扎毛乡立仓村、卡苏乎村、扎毛村、和日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146户645人。其中商铺购置项目扶持61户289人,购置商铺308.3平方米(其中卡苏乎村301.9平方米,立仓村6.4平方米);牛羊养殖项目扶持37户151人,购置荷斯坦奶牛124头、母羊346只(奶牛养殖30户124人、畜羊养殖7户27人);运输业项目扶持37户160人,购置兰驼农用车33辆、小型货车5辆(其中购买兰驼农用车32户132人,购置小型货车5户28人);商贸服务业项目扶持11户45人(农家乐1户2人,经营铺面7户31人,经营饭馆3户12人),租赁商铺240,购置藏家乐帐房8顶、购置厨房设备三套。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17年1月—2017年12月。

六、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12.8万元,其中,购置商铺投资184.96万元,牛羊养殖投资96.64万元,运输业项目投资102.4万元,商贸服务业投资28.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扶贫资金412.8万元。

七、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当地养殖业、运输业及商贸服务业的快速发展。通过项目实施,可使项目村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146户645人年人均增收768元~5169元之间,对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

八、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公示和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改变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

2.加强项目组织领导,制定项目管理措施和运行机制,签订协议明确职责、权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健康运行。

3.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加强扶贫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青财农2016〕563号文要求,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

4.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扶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项目投资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此复。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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