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上报隆务镇措玉村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名称
同仁县隆务镇措玉村精准扶贫产业发展项目
二、建设单位
隆务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原黄南州饭店综合楼一楼购置67.88㎡商铺。项目扶持带动72户334人。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16年10月—2017年6月。
五、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0万元,用于购置商铺。资金来源为村产业扶持资金50万元,农户自筹资金40万元。
六、项目效益
项目通过集体经营方式运行,通过项目实施,可使隆务镇措玉村72户334人年户均增收1297元,对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
七、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公示和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改变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
2.加强项目组织领导,制定项目管理措施和运行机制,签订协议明确职责、权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健康运行。
3.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加强扶贫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青财农〔2016〕563号文要求,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
4.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扶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项目投资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此复。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