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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3日
 
同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同仁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基础设施和建设用地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方案》的批复
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时间:2017年12月13日    

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上报同仁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基础设施和建设用地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方案的报告》(同扶局〔2017〕86号)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请你局严格按照方案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212


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基础设施和

建设用地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全镇易地搬迁扶贫工作,根据《同仁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及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政策,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了易地搬迁,目前建房工作有序进行中,截至目前完成建房计划的80%以上,易地搬迁项目的建设完成能够显著改善搬迁对象住房和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与全县人民同步脱贫、同步退出。

二、搬迁原因

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共涉及多哇镇、瓜什则、兰采、扎毛、曲库乎、双朋西、牙浪、加吾、黄乃亥等九乡39村,其中:多哇镇尖德村、交隆务村、东维村、直跃村、卡什加村,兰采乡兰采村以及瓜什则乡阿旦村为整村整社集中安置项目,共646户2743人,涉及到集中安置的行政村交通条件落后,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农畜产品运销难,群众出行困难,与外界的经济往来和信息沟通严重滞后。自然条件相当恶劣,为广大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拉了极大的不便。

三、建设要求

按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整村整社搬迁集中安置的行政村基础设施项目与易地搬迁建房项目同步实施,我县多哇镇5村、兰采乡兰采村、瓜什则乡阿旦村新村雏形已经形成,基础设施项目可以按照村庄规模进行谋划,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同步实施、同步完成。

(一)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1. 建设地点:多哇镇尖德、交隆务、东维、卡什加、直跃村;兰采乡兰采村;瓜什则乡阿旦村。

2. 建设内容:村内交通、给水、供电,具体建设内容以行业部门实施方案为准。贫困户围墙、大门及室内附属设施。

(二)建设标准

整村整社搬迁的易地搬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严格按照行业扶贫规划实施。贫困户供水项目全部入户。

三、资金投入

按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补助标准,本项目总投资为2497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362万元,贫困户围墙大门以及室内附属设施投资1135万元。资金全部由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贫困户补助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乡镇、各行业部门成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各项目全面工作,具体组成人员由各乡镇、相关部门自行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领导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村要督促施工进度和质量,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要监督到位,并做好档案资料的梳理和归类。

(二)加强督查。各乡镇、县扶贫局要协调监督好施工质量,实行半月报表制,并不定期实行月督查,对不能按时完成进度的,建议相关部门予以通报。

(三)保证质量。工程质量按照施工设计要求,不得偷工减料,不得随意更改施工工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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