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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5日
 
同仁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同仁县2016年至2017年扶贫项目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时间:2018年09月25日    

省审计厅

根据省审计厅2016年至2017年扶贫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青审农报〔20185)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逐条进行对照梳理,落实整改责任,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现将《同仁县2016年至2017年扶贫项目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随文呈报,请审

 

2018年315

 

联系人:拉玛项加      联系电话:

同仁县2016年至2017年扶贫项目专项审计

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青审农报〔20185)文件精神,县政府高度重视,逐条进行对照梳理,落实整改责任,力求整改实效。截至目前,反馈的15个问题中,1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同时,我县将此次反馈的问题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对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现将整改情况反馈如下。

一、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措施方面

1.县财政局“为完成年度地方扶贫配套资金任务,虚假下达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问题。

2016,我县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只有10232万元,当年扶贫地方配套达到了2300万元,因此为完成扶贫考核任务,县财政将支出科目进行了调整,将应拨付交通局的同贵路建设项目和霍日加南北路征地拆迁6871200元,先拨付至县扶贫局,再由县扶贫局转付县交通局。

整改情况:该问题是2016年度发生的,当年拨款时已按扶贫科目将此资金配套到位,2016年的财政决算也已编制并经上级财政部门及县人大批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严格按照审计建议和县人大批复的预算要求严格执行。在年度预算安排及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中,足额安排各类民生地方配套资金,杜绝以调整科目的做法来完成地方配套。   

2.县农牧科技局“超标准补助企业日光节能温室建设项目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责任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整改问题,并按照省审计厅审计报告(青审农报〔20185)的相关要求,对青海鸿润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足额上缴超标准补助资金。企业也表示同意提出的整改要求,愿意上缴超标准补助资金。但企业表示由于园区前期投资较大,现在又处于投产准备的关键阶段,资金较为紧缺,一次性上缴超额补助资金较为困难,为此,建议分批上缴全部超额补助资金(附:还款计划),并确保于20186月30日前全部上缴。现在,企业正在筹措第一批上缴资金。

二、扶贫项目实施及管理方面

1. 2016年,双朋西乡政府实施的双朋西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存在先开工建设后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确实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但该项目已按要求保质保量如期完工,并已通过各级验收,现无法对此进行具体整改。目前,县纪委已对乡长及主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乡党委、政府也及时召开干部大会,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全体干部以此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政策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遵守法律法规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做到管理有序、程序严格、推进有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加强整改。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的建设,强化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再发生此类事件;二是针对基层干部业务能力较弱的实际,我们将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建立起日常学习机制,加强干部素质提升。同时,将安排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业务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有力。

2. 2016黄乃亥乡政府实施的阿吾乎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存在先开工后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确实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但该项目已按要求保质保量如期完工,并已通过各级验收,现无法对此进行具体整改。目前,县纪委已对乡长及主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乡党委、政府也及时召开干部大会,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全体干部以此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政策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遵守法律法规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做到管理有序、程序严格、推进有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加强整改。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的建设,强化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再发生此类事件;二是针对基层干部业务能力较弱的实际,我们将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建立起日常学习机制,加强干部素质提升。同时,将安排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业务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有力。

3. 2017年,双朋西乡政府实施的环主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存在先开工建设后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确实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但该项目已按要求保质保量如期完工,并已通过各级验收,现无法对此进行具体整改。目前,县纪委已对乡长及主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乡党委、政府也及时召开干部大会,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全体干部以此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政策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遵守法律法规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做到管理有序、程序严格、推进有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加强整改。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的建设,强化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再发生此类事件;二是针对基层干部业务能力较弱的实际,我们将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建立起日常学习机制,加强干部素质提升。同时,将安排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业务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有力。

4.  2017年,加吾乡政府实施的俄毛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存在先开工建设后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确实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但该项目已按要求保质保量如期完工,并已通过各级验收,现无法对此进行具体整改。目前,县纪委已对乡长及主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乡党委、政府也及时召开干部大会,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全体干部以此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政策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遵守法律法规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做到管理有序、程序严格、推进有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加强整改。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的建设,强化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再发生此类事件;二是针对基层干部业务能力较弱的实际,我们将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建立起日常学习机制,加强干部素质提升。同时,将安排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业务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有力。

5. 2017年,年都乎乡政府实施的曲玛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存在先开工建设后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确实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但该项目已按要求保质保量如期完工,并已通过各级验收,现无法对此进行具体整改。目前,县纪委已对乡长及主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乡党委、政府也及时召开干部大会,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全体干部以此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政策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遵守法律法规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做到管理有序、程序严格、推进有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加强整改。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的建设,强化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再发生此类事件;二是针对基层干部业务能力较弱的实际,我们将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建立起日常学习机制,加强干部素质提升。同时,将安排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业务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有力。

6. 2017年,曲库乎乡政府实施的多哇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存在先开工建设后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确实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但该项目已按要求保质保量如期完工,并已通过各级验收,现无法对此进行具体整改。目前,县纪委已对乡长及主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乡党委、政府也及时召开干部大会,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全体干部以此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政策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遵守法律法规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做到管理有序、程序严格、推进有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加强整改。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的建设,强化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再发生此类事件;二是针对基层干部业务能力较弱的实际,我们将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建立起日常学习机制,加强干部素质提升。同时,将安排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业务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有力。

7. 2017年,牙浪乡政府实施的依里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存在先开工建设后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确实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但该项目已按要求保质保量如期完工,并已通过各级验收,现无法对此进行具体整改。目前,县纪委已对乡长及主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乡党委、政府也及时召开干部大会,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全体干部以此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政策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遵守法律法规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做到管理有序、程序严格、推进有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加强整改。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的建设,强化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再发生此类事件;二是针对基层干部业务能力较弱的实际,我们将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建立起日常学习机制,加强干部素质提升。同时,将安排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业务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有力。

8. 2017年,黄乃亥乡政府实施的日秀玛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存在先开工建设后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确实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但该项目已按要求保质保量如期完工,并已通过各级验收,现无法对此进行具体整改。目前,县纪委已对乡长及主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乡党委、政府也及时召开干部大会,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全体干部以此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政策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遵守法律法规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做到管理有序、程序严格、推进有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加强整改。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的建设,强化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再发生此类事件;二是针对基层干部业务能力较弱的实际,我们将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建立起日常学习机制,加强干部素质提升。同时,将安排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业务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有力。

9. 县水利局负责实施的2个水利项目存在先设计后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问题。

县水利局实施的2个项目确实违反了《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其主要原因:一是我县年初原定于2017年脱贫摘帽,由于我县自然条件差、维稳压力重、虫草采挖期长、施工期短,项目拆迁量大、“三通一平”任务重、项目资金下达较晚、前置程序耗时长等原因,脱贫攻坚任务繁重,按有关文件的要求克服困难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当时为了解决29个贫困村的饮水安全问题,人饮巩固提升工程和防洪工程投资和规模无法确定,导致前期费用无法确定。鉴于以上多种原因,为确保工程进度,县水利局在确定项目前期工作时,提前协调与我县有稳定合作关系、有资质、信誉度高、口碑好的省水利厅下属公司开展项目摸底和设计工作,当全部设计完成时按照投资规模比例测算,设计费用超过50万元,按《青海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需要进行招标投标,因此补办了招投标手续,导致2个水利项目存在先设计后履行招标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县纪委对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引以为戒,全面开展项目实施“回头看”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短板”及时进行整改,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加大项目建设监管力度,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102017年 11月1日至12月22日,省审计厅对我县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了审计检查,检查中提出同仁县扶贫局负责实施的2015年扶贫产业示范园项目,2015年7月省级财政下达项目资金1500万元。由于项目前期调研、选址及论证不充分,导致项目迟迟无法落地,延期至2017年9月5日才开工建设。经现场核实,该项目最终确定为建设汽车维修车间及配套设施,截止2017年12月13日主体工程尚未完工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5,县扶贫局将扶贫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选址定在城南新区,充分利用城南新区人员集中、市场较大等优势,计划与易地搬迁项目同步建设的商铺形成产业区,扩大产业规模,加快产生效益,同时,也便于项目后期的管理。项目方案编制完成后,州规委会对项目方案进行了三次审查,并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于2017年1月10通过审查但由于州政府要求对同仁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修编,造成全县规划区内的所有项目停建,使项目迟迟无法落地。按照新总规相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对原方案进行了变更,计划新建2幢2层商铺,建筑面积为5081.22平方米、新建钢结构汽修车间555平方米。但该方案于2017年7月21日才通过州规委会审查,并于2017年8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7年9月5日开工建设目前1号楼完成一层主体建设,2号楼已封顶,钢结构工棚已全部建设完成,完成总工程量的70%。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2018年630完成建设。(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同时,我们通过招商引资方式我县规模较大的亚威汽车修理公司达成初步协定汽车修理产业入园,将全县范围内的汽车修理市场统一到示范园项目区,确保扶贫产业项目产生效益,切实让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11. 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与住房建设未做到同步实施,造成房屋建成后无法入住且资金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6易地搬迁项目于2016年4月下达,确定多哇、兰釆乡集中建设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项目227户,户均补助20万元(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建设用地资金)项目分两年实施因编制实施方案、审查、选址及办理占用耕地相关手续,项目实际于2016年9月才开工建设。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考虑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建房项目同步实施,可能会影响建房项目的正常建设(比如:道路建设将影响建房建材的拉运等),为此基础设施项目只好推迟,以保证建房项目如期完工。目前易地搬迁建房项目基本建设完成,各村供电建设项目多哇镇直跃、卡什加村道路、亮化、供水等配套工程也已全部完工。多哇镇尖德、交隆务、东维等村和兰釆乡兰釆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于近日开工建设。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步伐,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地建设完成,彻底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

12.多哇镇存在易地搬迁项目集中安置地未开展地质勘察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6年易地搬迁项目集中安置点涉及多哇镇尖德、交隆务、东维、卡什加、直跃村,共安置易地搬迁户602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86户。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项目通过“统一规划、群众自建”的方式建设,项目实施前未做具体的地质勘查报告。在省州多次督查检查时提出意见后,我县2017年10月委托青海省地矿勘察设计院对上述易地搬迁村进行地质勘察补充项目资料。目前地质勘察前期的外围地形图测量工作全部完成,符合建设条件。(附:地形图测量合同、地质勘察编制合同)

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 兰采乡扶贫工作检查中发现的兰采乡兰采村互助资金违规发放问题

整改情况:此问题兰采乡政府已2017125,将连本带息的52万元户助资金全部收回,并存入互助协会账号中。2018年3月7日,兰采乡政府严格按照户助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以农商银行代发方式,将50万元户助资金直接打入群众银行卡中

四、其他问题

1.县农牧科技局涉及“县政府未取得青海润鸿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有效担保手续,未对该公司贷款资金进行风险评估”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政府多次组织县农牧科技局、企业开会,要求企业及时就县政府批复的精准扶贫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贷款6000万元,向县农牧科技局履行有效担保手续。2017年5月县农牧科技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开发局、青海润鸿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扶贫合作协议,同年6月县农牧科技局与企业签订了青海润鸿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同仁县保安镇塔乡滩农业大棚1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抵押协议。

由于2017年6月光伏发电项目只建成1兆瓦,剩余9兆瓦于12月份建成发电,致使2017年12月才与企业签订光伏发电电费收费权质押合同。目前,各项担保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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