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市级配套剩余部分使用方案的请示》(同扶局〔2020〕83号)悉,经市人民政府2020年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市级配套剩余部分资金使用方案。
二、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市级配套剩余资金共1166.7431万元安排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安排同仁市卡岗夏琼牲畜养殖专业合作社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二是安排同仁市黄乃亥乡羊直沟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财政扶贫资金150万元;三是安排同仁金黄果天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财政扶贫资金420万元。(以上财政资金具体用途详见附表);四是安排资金350万元用于2020年“雨露计划”贫困大学生补助资金项目;五是从地方配套资金中安排24万元,用于补充同仁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插花式安置点勘测界定相关费用;六是从地方配套资金中安排45.89万元,用于易地搬迁后续产业文化扶贫车间建设项目前期费用。七是安排资金76.8531万元,用于“补针点睛”专项行动项目。
三、市扶贫开发局要做好产业项目的带贫益贫机制和国家资金保障机制;市农牧和科技局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按期建成并发挥效益,有效带动贫困户实现增收。
附件:资金安排明细表
同仁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