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局:
你局《关于申请成立同仁市医疗集团的请示》(同卫健〔2020〕211号)已收悉。经市政府2021年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黄南州深化医改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黄南州进一步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暨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医改秘〔2019〕10号)精神,同意以同仁市隆务镇卫生院为龙头,以黄南州妇幼保健院为枢纽联合设立同仁市医疗集团,隶属市卫生健康局管理。
二、请你局严格按程序组织设立市医疗集团,充分发挥人才、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持续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群众就近享受到快捷、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同仁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