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9日 消息来源:同仁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

你局《关于对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进行批复的请示》(同财〔2018430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实施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请你局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附件:同仁县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2018年9月6日

 

 

 

同仁县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

奖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牧区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根据省综改办、财政厅和省农牧厅《关于全省新农村牧区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农综办字〔201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为加吾乡俄毛村俄毛社、俄毛村沙科社、俄毛村哈龙社、江日村江日社、江日村曲加社、加吾岗村各社村内街巷及广场道路(混凝土路面),总里程为40.16km,其中:村巷道主线(宽3m、厚20cm)17.13km,村道支线(宽2m、厚15cm)1.27km,通户支线(宽2m、厚15cm)21.76km

二、建设地点

同仁县加吾乡俄毛村、江日村、加吾岗村。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70万元(工程费用82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8万元),均为县财政局“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包括地方配套100万元)。

四、施工资质要求

    此项目施工单位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五、资金拨付    

(一)县财政局和主管部门对各乡镇申报奖补资金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县财政局实行报账制,按施工进度把项目资金拨付给施工方,并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管及专帐核算工作。待项目完工后,由财政局和乡镇牵头及时组织发改、住建、交通、审计、质检和业务主管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二)项目实施由县住建局、县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

六、相关要求

(一)做好资料报送工作。乡政府要按照下达项目情况,制定好2018年度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和村民筹劳方案,并在施工前和竣工后必须现场拍照(拍照地点要求为同一地点),并向县财政局报送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

(二)做好筹资筹劳工作。合理确定筹资筹劳标准,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出劳,防止加重农民负担,同时要成立由村民代表参加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监督小组,由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管理和监督。乡镇和村级组织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向农民筹资筹劳,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达筹资筹劳任务,不得强制农民以资代劳,防止将一事一议筹劳变成固定收费项目,加重农民负担。

(三)做好工程项目公示工作。乡镇负责将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内容、农民筹资筹劳数量、财政奖补金额、农民出工的安排使用情况等及时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和社会的监督。并加强对财政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

(四)做好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村级组织要立足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和公益设施管护体制,做到建管结合,确保村级公益设施长期发挥应有效益。

(五)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乡镇要将村民“一事一议”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由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各业务主管部门、乡(镇) 及各村各存档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