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同仁县加吾乡周边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二、工程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同仁县加吾乡

四、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同仁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质监单位:黄南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设计单位:青海云河水利水电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质检单位:青海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鄂尔多斯市浩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一标)

青海省宏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标)

监理单位:黄河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五、工程建设时间:20193-20203月

六、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七、工程建设内容:

一标:

水土保持林造林面积184.66hm²,浆砌石挡墙100m,封禁警示牌2座,谷坊6座,网围栏封禁16000m。其中水土保持林造林43.96hm²营林地点为协治村;水土保持林造林140.70hm²营林地点为江日村(行政村)下辖曼丛村(自然村);浆砌石挡墙100m建设地点为协治村;江日村新建谷坊6座;一标段修建封禁警示牌2座;封育治理面积1018.01hm²。

二标:

四旁植树8.0万株,封禁警示牌8座,在主沟道及支毛沟中修建99座谷坊,各类型排洪渠1096m,排洪管涵85m,涵洞2个,护岸210m,浆砌石挡墙358m,跌水4座,消力池1座。

八、立项与审批:

   2019125日由黄南州水利局以黄水字[2019]12文下达关于《同仁县加吾乡周边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20181130青海省财政厅青财农字[2018]2151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工程总投资16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05.96万元,县级自筹249.04万元。

九、工程效益:

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实施,各项水保措施全部生效后平均每年可拦蓄径流总量39.88万m3,拦蓄泥沙总量7.62万t。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48.04hm2,累计治理程度达到80.24 %,其中乔木造林136.41hm2,封禁治理1811.63hm²,林草覆盖率提高到20.32%,生态环境将大为改善,水土流失得到控制,大大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

通过治理,流域内河道泥沙得到有效控制,减少了洪水对河道的下切侵蚀,提高流域内的林草覆盖率,减小了水土流失,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

项目实施后,经济效益显著,年可增加产值35.97万元

项目实施后,加吾乡江日村、俄毛村、协治村、东维村及加吾岗村905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