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轻工业园区核心区1.92km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1日 消息来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规定,同仁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已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承担本次规划环评工作,现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次规划环评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环境影响评价对象概况

同仁县轻工业园区核心区位于保安镇北侧互助滩片区,依据地形地貌、用地条件、产业发展需求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综合因素确定其规划范围,北至黄南机动车考试中心,西至山根、南至沟口、东至浪加河岸,核心区规划范围总面积1.92km22881.5亩)。本区内将承担规划区内的轻工业项目建设、园区公共服务、仓储物流和保安城镇功能拓展功能。

同仁县轻工业园区核心区主导产业为:农畜产品加工、民族特色用品制造、民族旅游工艺品制作及配套的公共服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同仁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联系地址: 同仁县人民政府文化楼4

邮编:811399            联系电话: 0973872270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机构: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2702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将您的意见或建议按上述联系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同仁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9117


附件 同仁县轻工业园区核心区1.92km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公众意见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