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同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9日 消息来源:同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9日 消息来源:同仁市人民政府
同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同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青海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同仁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制定并公开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应向社会公开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列入年度目录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把握时间节点,并按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市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督查。
同仁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
2021年同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牵头单位 |
时间安排 |
备注 |
1 |
关于同仁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 |
市自然资源局 |
2021年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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