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和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329日起,对你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赵斌

审计组成员:马艳(主审) 李金虎 才让德吉

附件:1.审计承诺通知书

   2.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3.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4.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登记表

   5.审计组纪律公式

   6.审计廉政承诺书

                    

 

  

   同仁市审计局

              2024326

 

 

 

 

 

 

 

 

 

 

局内:存档(3)。

同仁市审计局           20243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