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司法局“三公”经费支出公开表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5日 消息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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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
同仁县司法局“三公”经费支出公开表 | ||||||
单位:万元 | ||||||
年度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备 注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2013年决算 | 4.01 | 1.38 | 2.63 | |||
2014年预算 | 4.12 | 1.82 | 2.3 | |||
辅助说明: 2013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共计4.01万元,2014年预算安排4.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维稳方面;基本建设专项检查、验收;上级部门到我县开展援建、交流合作、检查指导活动等公务接待和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会议场馆租赁费。 2014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2万元,预算安排的主要理由:主要用于维稳方面;基本建设专项检查、验收;上级部门到我县开展援建、交流合作、检查指导活动等公务接待和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会议场馆租赁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 2013年,公务用车维护经费支出2.63万元。主要用于维稳方面、侦破案件等公务活动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14年,拟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2.3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开展维稳工作方面、侦破案件工作等公务活动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