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就业局“三公”经费支出公开表
单位:万元
年度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备 注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3年决算 0.43   0.23   0.2  
2014年预算 0.89   0.39   0.5  
辅助说明:                                                   2013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共计0.43万元,2014年预算安排0.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来我县开展就业政策落实、公益性岗位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专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活动、就业资金使用管理、三江源农牧民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补偿资金等方面的专项检查、验收和调研工作中发生的住宿费、用餐费,以及用于召开全县劳务输出工作会议中发生的用餐费。
  2014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39万元,预算安排的主要理由:用于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来我县开展就业政策落实、政府补贴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失业保险征缴和发放等方面的专项检查、验收和调研工作中发生的住宿费、用餐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
  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就业政策落实、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保险基金收缴、三江源农牧民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补偿资金审核发放以及前往省人社厅等部门参加会议、培训和争取就业项目和资金等公务活动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等。
  2014年,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就业政策落实、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三江源农牧民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补偿资金审核发放、失业保险基金收缴以及前往省人社厅等部门参加会议、培训、争取就业项目和资金等公务活动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