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政法委 “三公”经费支出公开表
单位:万元
年度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备 注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3年决算 3.28   0.4   2.88  
2014年预算 2.4   0.4   2  
辅助说明:  
2013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3.28万元,2014年预算安排2.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2013年我委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省州工作专项检查、验收及维稳工作中发生的费用。   
2014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预算安排的主要理由:一是因我县维稳敏感时段节点较多;二是因为我县今年以来矛盾纠纷频发,特别是草山地界类重大矛盾纠纷复发率上升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   
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经费支出2.88万,主要用于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等公务活动发生的车辆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14年,拟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等公务活动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