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同仁县热贡技能鉴定站“三公”经费支出公开表
单位:万元
年度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备 注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3年决算 0.06   0.06      
2014年预算 0.06   0.06      
辅助说明:                                                    2013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共计0.06万元,2014年预算安排0.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来我县开展热贡艺术唐卡、堆绣、泥塑、石刻等工种的鉴定、检查和调研工作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用餐费,以及我站赴各乡镇组织开展热贡艺术各工种技能鉴定工作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                     
  2014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6万元,预算安排的主要理由:用于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来我县开展热贡艺术各工种的鉴定、检查和调研工作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用餐费,以及我站赴各乡镇组织开展热贡艺术各工种技能鉴定工作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