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同仁县森林公安局“三公”经费支出公开表
单位:万元
年度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备 注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3年决算 3.91 0 1.03 0 2.88  
2014年预算 3.08 0 1.08 0 2  
辅助说明:2013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共计3.91万元,2014年预算安排3.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方面专项检查、验收;省级部门到我局开展援建、交流合作、检查指导活动。   
  2014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8万元,预算安排的主要理由:接待省级领导到我县检查指导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检查验收及年终考核等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   
  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支出2.8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等公务活动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14年,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等公务活动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