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职能

   县委统战部处于县委系统的基础地位,肩负着促进政党关系和谐、民族关系和谐、宗教关系和谐、新阶层关系和谐、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的重任,是维护社会和谐、促进共同发展服务的部门,是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和寺院的关键环节。

二、人员编制情况

我部核定行政编制13名,其中:副县级1名;正科2名;副科1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6名;工勤1名。截止目前,实有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