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三农”工作。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牧区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牧区和谐等五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符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稳定农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牧民的主体地位和权益;组织农村牧区基层设施建设;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做好农牧业常规生产服务工作;转变发展方式,指导建立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牧民提供产、供、销服务。

强化公共服务,完善农牧业和农牧民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本地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为农牧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

加强生态保护,主要包括天然草场、森林、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好退牧还草、鼠害防治、生态移民、草原生态奖励补偿等草原生态管护与建设;开展生态保护宣传等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社会的管理,加大对农牧民和宗教人士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民族团结,确保社会稳定;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农村牧区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村务公开形式和内容,提高村务公开工作质量,创新民主议事协商机制,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基层民主决策水平。

2、机构情况

1)我乡核定行政编制24名,截止12月底,我单位行政编制实有人数21人。

2)我乡事业机构设立“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和“农牧业技术服务站”,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其中: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5名、农牧业技术服务站8名。截止12月底,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实有4人,农牧业技术服务站实有7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乡党委、政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省、州、县党代会及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推动乡经济快速发展为主线,以提升干部工作能力、转变干部作风为突破口,积极创新工作机制,脚踏实地的开展各项工作。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6.66万元,财政预算拨款556.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0.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96万齐,商品和服条支出154.17万元。

(二)2017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三公”经费数额远远低于上年决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