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教育局主2017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3日 消息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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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仁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有关教育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督促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促检查全县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县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负责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县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机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组织指导全县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来咸外国文教专家、教师及咸宁援外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教育方面的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工作及教育对外交流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工作、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语音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测试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同仁县教育局核定编制人数共计1099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1084人。实用编制人数1107人,其中:行政9人,参公7人,事业1091人,长期聘用66人,遗属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