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单位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3日 消息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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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3、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申诉和举报的处理工作。
5、负责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交易行为、网络产(商)品和食品药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查处传销行为。
7、负责合同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实施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8、负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
9、负责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依法开展产(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并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有关问题产(商)品的召回和处置;落实质量联席工作会议制度,负责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包装物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商)品包装物减量工作。
10、负责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商标知识产权战略,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专用标志;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拟订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验、评价检验等工作,并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有关问题食品的召回和处置;负责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
1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3、承担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14、承担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监督执行国家、青海省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15、)组织实施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质量管理工作;负责质量兴县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本辖区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
16、负责全县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拟订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7、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承担计量标准器具考核和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及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职责。
18、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督促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
19、承担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及市场准入受理工作;落实省质监局实施的风险监测计划。
20、承担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督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承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作业人员许可及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
21、承担质量技术监督宣传工作,监督管理本辖区相关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监督管理与本地区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资格认可工作。
2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局机关设有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消费者权益保护科、食品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企业注册科、特种设备科;2个协会(分别为同仁县消费者协会和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下设2个市监所,即隆务市监所和保安市监所。
三、核定编制29名
其中: 行政编制25名,工勤编制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