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扎毛乡人民政府属于同仁县所辖,目前扎毛乡党委政府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为党政办、综治办、财务办、扶贫办、便民服务大厅,乡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有乡社会经济发展中心和乡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

乡镇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乡党委的决定,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乡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县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乡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 作。

5.负责乡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部门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

负责办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党务、人事、文秘、后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扶贫办

主要负责四个行政村的精准扶贫工作

4.综治办

负责维稳及司法局沟通协调工作,主管寺院的各项工作。

5.财务办

做好乡、村的经济管理和财务审计的指导、检査、督促工作,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和经济作物的管理以及畜牧水产的发展等工作。

、人员编制

  扎毛乡人民政府事业编制为9,行政编制18人,工勤编制1人,总共编制人数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