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为镇党委政府出主意、当参谋,调查研究,处理信息,参与政务,为机关服务
  2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10、 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配置
  核定我单位行政编制31名。下属2个事业站所,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农牧业技术服务站,核定事业编制17名。截至目前,行政实有人数25名(其中:2人为工勤人员),事业实有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