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乡党委的决定,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乡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县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乡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 作。

5.负责乡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为广大农牧民群主服务,谋划实施项羽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各行政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二、部门机构

同仁县黄乃亥乡系县级行政单位,设有乡政府,乡党委,服务站等部门。

三、人员编制

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为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5人,共计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