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黄乃亥乡2017年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3日 消息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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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乡党委的决定,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乡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县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乡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 作。
5.负责乡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为广大农牧民群主服务,谋划实施项羽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各行政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二、部门机构
同仁县黄乃亥乡系县级行政单位,设有乡政府,乡党委,服务站等部门。
三、人员编制
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为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5人,共计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