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政协机关2017年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时间:2017年04月05日    

    一、同仁县政协机关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根据同仁县机构改革方案,政协同仁县委员会机关设置1个县级机构。核定编制数10人,实有编制数13人,长期聘用2人,遗属1人。

      二、主要职责

      1、负责政协同仁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会专题座谈会议、秘书长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等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2、组织实施政协同仁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的决议、决定。

      3、负责市政协领导、政协委员就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视察、考察、参观、座谈、研讨等职能活动的秘书、联络、服务和具体实施工作。

      4、负责联系政协委员的省政协委员和市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政协参加单位;负责与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5、负责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6、参与市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届中调整等有关人事工作。

      7、负责权限内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8、负责县委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

      9、承办上级政协交付的其他工作。

      10、承办政协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