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统计局2017年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5日 消息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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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全县统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以及涉外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和及时的责任。
2、负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地区生产总值;收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我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以及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全县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管理我县主管统计县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等考务及相关工作;
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由州、县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8、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指导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
县统计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6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副主科2名,科员1名,工勤人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