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时间:2017年04月12日    

    一、基本情况

    县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 1991 年 5 月,是由同仁县人民政府批准,为满足县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的事业团体,其主要是代表残疾人利益、服务于残疾人、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一)主要职能

       县残联的主要职能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全县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其主要职能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1、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

      2、密切残疾人,听取意见,反映意愿,排忧解难。

      3、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4、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义务,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5、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与残疾人的联系,动员全社会理解,关心、尊重残疾人,帮助残疾人。

      6、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为计划,优惠残疾人的措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7、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文体等工作,促进残疾人宏观平等参与共享目标。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情况

      县残联编制数4人(行政编制 3名、工勤事业编制 1名),实有人员  3 人,公益性岗位 20 人;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3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