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2日 消息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2日 消息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一、基本情况
县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 1991 年 5 月,是由同仁县人民政府批准,为满足县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的事业团体,其主要是代表残疾人利益、服务于残疾人、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一)主要职能
县残联的主要职能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全县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其主要职能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1、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
2、密切残疾人,听取意见,反映意愿,排忧解难。
3、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4、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义务,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5、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与残疾人的联系,动员全社会理解,关心、尊重残疾人,帮助残疾人。
6、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为计划,优惠残疾人的措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7、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文体等工作,促进残疾人宏观平等参与共享目标。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情况
县残联编制数4人(行政编制 3名、工勤事业编制 1名),实有人员 3 人,公益性岗位 20 人;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3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