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职责

2、负责种质资源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组织品种选育、引种、试验、登记等

3、负责种子市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行为

4、加强品种管理、严格执行品种准入制度

5、严格种子质量管理,对种子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检验,组织田间现场鉴定,调解种子质量纠纷

6、宣传、贯彻种子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种子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种业信息、统计分析及服务工作

7、负责全市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备案书的审核和发放。

8、组织落实救灾备荒种子的贮备工作

9、负责新品种试验示范,为农民推荐优良新品种

10、组织生产、经营、管理者等有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技术交流

11、负责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检查,并与植保、土肥等单位联合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取证调查,抽样检测

12、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综合执法工作

二、部门机构

同仁县种子管理站隶属同仁县农牧科技局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同仁县种子管理站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

同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经研究,核定编制数9名,实有人数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