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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02日
 
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同政办201513

 

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现就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15日(星期日)、2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5日放假,46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20日放假,622日(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27日放假。

七、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1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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