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政办〔2015〕19号
关于成立同仁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同仁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旦 增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国 玺 县农牧局局长
成 员:王 四 成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袁 奕 县财政局局长
沈 秋 霞 县审计局局长
马 福 英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占 国 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谢 饶 措 县农牧局副局长
卓尕才让 县推广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张国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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