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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03日
 
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同仁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同政办〔201519

关于成立同仁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同仁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旦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国 玺  县农牧局局长

 员:王 四 成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沈 秋 霞  县审计局局长

    马 福 英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占 国  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谢 饶 措  县农牧局副局长

    卓尕才让  县推广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张国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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