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部分单位未参加会议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2014年,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国土资源厅函〔2014〕1237号),明确要求为保障全县各类建设项目顺利实施,需按期上报土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手续,如若不能按期上报土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手续,各乡镇、各委办局在后期用地申请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会因土地性质无法变更而导致项目无法实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为此,6月1日晚,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华志同志在同仁县政府系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报告会结束后,专门通知6月2日上午9:00召开同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会议相关事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携带相关资料参加。
但6月2日,部分乡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此项工作未能引起高度重视,有的指派一般干部替会,有的未参加会议,影响了此项工作进程及上报期限要求,为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确保政令畅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未参加会议的乡镇
曲库乎乡、瓜什则乡
二、未参加会议的部门
县财政局、县教育科技局、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
对未参加会议的乡镇和部门提出批评。会议纪律事关会议的质量和效果,体现了领导干部的精神风貌、纪律意识和工作作风。当前,正值全县学习践行“三严三实”关键时期,请各乡镇、各部门引以为戒,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工作纪律,确保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