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同仁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
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
精神,扎实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
变工作部署和各项任务落实,根据《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青政〔2015〕97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同仁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县政府县长罗富贵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
长华志担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吴万营、县编办主任
张磊、县政府法制办主任王世海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统筹研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重
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
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
督促县政府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
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
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
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从县政府办公室和有
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县政府推进
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县编办主任张磊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崔生林担任,副组长由县经商局副局长戴彪、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长赵青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辛东涛、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周正来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
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马福英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县财政局局长袁奕担任,副组长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韩泽强、县经商局副局长戴彪、县民政局副局长王绍宏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县工商局局长王祥担任,副组长由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王国栋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高博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
科技局副局长丁益民、县文体广电局局长娘毛才让、县卫生
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赵云兴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
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
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提交协调小组会
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吴万营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县编办主任张磊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地方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斗拉太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县编办主任张磊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
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由县政府法制办主任王世海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
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
件进行审核等。
(四)专家组
成立职能转变评估专家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扩充。
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
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
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县政府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
意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县政府各部门要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各县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做好“接、放、管”工作,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