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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29日
 
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同仁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同仁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期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为巩固和深化医改成果,切实做好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新一轮聘任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同仁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 罗 富 贵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石 大 存 县政府副县长

 员: 吴 万 营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崔 生 林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 四 成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李 力 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三 旦 加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磊  县机构编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马 福 英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 云 兴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纪检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旦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福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县医改办统一从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聘期考核等工作;纪检组设在县监察局,由王四成同志兼任组长,主要负责聘期考核工作中全过程的监督检察,受理并查处群众来信、来访、检举及申诉。

 

         

201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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