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县公安局拟定的《同仁县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火灾隐患整治有关要求
2015年10月27日
同仁县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消防形势稳定,特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确保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特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 大 存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 亚 军 县公安局局长
黄 建 臣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李 曌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完玛多杰 县教育局局长
完德多杰 县民宗局局长
袁 奕 县财政局局长
万 玛 本 县水利局局长
华 泽 先 县民政局局长
杨 玉 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多杰南加 县交通局局长
张 国 玺 县农牧局局长
娘毛才让 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索南达杰 县旅游局局长
久美多杰 县经济商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祥 县工商局局长
三 旦 加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大队长李曌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督导、上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时间
2015年10月20日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1)社会福利机构及幼儿园、托儿所。重点整治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2)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整治单位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是否明确,县政府是否向上级政府报备。
(3)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整治储存或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或其他障碍物,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室内装修、电气焊等施工、维修作业等问题。
2、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点整治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灭火药剂储备不充足或与处置本单位灾害事故不匹配,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确定重点部位并制订灭火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等问题。
3、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防火封堵不严,防火防烟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面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等问题。
(二)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及消防机构要自下而上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本乡镇、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辖区内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到情况清、底数清,并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各级分析评估情况要向当地政府专题报告。
2、制定落实消防规划。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及消防机构要全面推进编制“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等各级各类规划体系。组织编制和修订城乡消防规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和消防力量等内容。
3、推动建设“微型站”。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及消防机构要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在城区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站”,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各县的城市建成区街道办事处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015年12月底前,要有50%建成“微型站”;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100%建成。
4、加强网格防控。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立足城市建设,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办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合理划分网格,健全网格管理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业务培训,落实基本保障,规范工作运行。
5、落实“六加一”措施。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及消防机构要督促重点单位要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2015年12月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落实“六加一”措施。
6、建立健全区域联防机制。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及消防机构要研究制定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工作制度,明确牵头单位,细化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分析隐患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提高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和区域应急联动能力。2015年12月底前,要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等原则,划定范围,明确职责,开展区域联防工作。各地要积极探索区域联防机制性做法,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7、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要结合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对涉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的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集中密集区域,有条件的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投入专项经费统一安装。
8、加强行业标准化管理。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及消防机构要严格落实公安部与民政部、教育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制订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印发相关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在行业单位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以“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
9、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及专职队伍建设。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号)要求,制定印发贯彻落实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安全全面纳入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三)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强化季节性实战练兵。消防大队要针对冬春大风、雨雪、冰冻等气候特点,以及火灾易发、高发的规律,有针对性开展练兵活动,强化消防官兵在低温、严寒等条件下的体能、技能训练,强化车辆装备性能熟悉和操作应用训练,强化梯次掩护、内攻灭火、强攻救人、破拆排烟等攻防技战术训练,强化整建制中队和全勤指挥部作战编成、指挥决策、协同作战训练,并充分利用消防训练基地模拟设施,扎实推进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和基层指挥员能力考评工作,不断提升各级指战员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新兵在投入执勤前必须进行真火、模拟训练和安全训练,做到人人过关。总队、支队要制定完善建筑内攻、危化品处置等作战安全硬性规定,切实提高部队科学施救、安全施救的能力。
2、强化石油化工灭火研究。对辖区易燃易爆场所,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应对措施。督促企业加强消防设施检查维护,储备充足的泡沫、干粉、干沙等灭火药剂,提高初期控火能力。
3、强化高层、地下等重点单位熟悉演练。各级消防机构要组织消防官兵深入辖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劳动密集等重点场所、单位和火灾易发多发区域进行实地熟悉,及时修订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实地、实战演练,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春节前对上述场所单位和节庆活动区域至少实地熟悉一遍。
4、强化灭火救援战勤保障。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及消防机构要组织开展辖区市政消火栓排查整治,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完整好用。对缺水地区制定区域供水方案,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及时补充基层一线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车辆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要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加强灭火、救援、防护、侦检、洗消等器材和泡沫、干粉等灭火药剂储备,协调落实社会联勤保障机制,确保一旦需要能够快速调运、保障有力。
5、强化执勤战备制度落实。消防大队要针对冬季基层警力不足的实际,及时合理安排警力充实灭火救援一线。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加强执勤战备。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快速反应、及时调集充足的警力和装备,指挥员要靠前指挥、科学决策,充分发挥专家和单位技术人员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参战消防官兵安全。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及消防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火灾防控工作动态,与新闻媒体共同策划消防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发动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对于媒体曝光的火灾隐患,要组织媒体跟踪回访,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整改。利用各级各类主流媒体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针对冬春火灾多发实际,落实应急宣传人员、装备,切实做好应急宣传准备,完善消防宣传随警出动和媒体联动机制,第一时间搜集灭火救援信息,第一时间正面发声,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广泛开展消防常识宣传。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及消防机构要强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进寺院”工作,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结合“119”消防日活动,从即日开始至11月30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消防机构要组织开展由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举行启动仪式。要加强消防一条街建设,民宗部门要开展寺院消防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民政部门要开展福利机构、养老院消防安全教育,工商部门要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卫计部门要开展医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广电部门要媒体消防安全宣传。同时,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3、广泛开展消防培训。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及消防机构要组织讲师团、技术服务队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住建、人社、安监等部门要依托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拓展培训渠道、拓宽培训覆盖面。大力开展针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农民工和保安员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现70%持证率的目标。
(五)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紧盯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两会前,消防机构要要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四、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5年10月30日前)。各乡(镇)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内)。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县政府将通报各地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火灾风险剧增,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对此,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及消防机构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汲取以往因麻痹放松导致火灾反弹甚至发生重特大火灾的教训,加强主动宣传和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及消防机构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按照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紧密结合实际。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及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冬春火灾防控整体要求和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立足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本地区今冬明春开展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工作。
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5年10月31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起,每月28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附:
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
一、对存在以下七种情形的,依法依规坚决关停、查封:
1、甲、乙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
2、甲、乙类厂房、库房或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住宅或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
3、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的;
4、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5、宾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
6、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与其他建筑合建时,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规定的;
7、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材料的彩钢板建筑作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
二、对存在以下五种情形的,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的;
2、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GB 50156对一级站的规定的;
3、存在大量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缺损等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连片区域;
4、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合用场所的连片区域;
5、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且整改难度大,被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关停查封后容易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单位、场所。
三、对存在以下六种情形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