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为有效保障项目建设用地,更好地落实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沟通协调,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进,经县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实际,特建立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人员组成
组 长: 华 志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马进贤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宣传部部长
石大存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尕藏卡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崔生林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玉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才 巴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王振国 县城管局局长
马贞芳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二、工作职责
(一)进一步加强对县域建设项目用地跟踪服务,定期就项目用地有关问题进行整体对接,协调解决。
(二)合理使用国家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在用地选址、用地预审等相关环节会审把关,在保障用地上形成工作合力。
(三)按照保重点、保急需、保后劲、保总量和合法用地、集约用地、科学用地的总原则,有序、合理、精确安排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顺序。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召开(休息日顺延),如有需要可根据情况增开,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能,每季度通报一次建设项目需要解决用地的问题,若涉及其他部门项目用地可临时召集参加,由县国土资源局协调解决项目用地相关问题。
(二)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反馈日常信息,将项目协调处理情况或遇到的困难问题,第一时间向联席会议组长和副组长反馈。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