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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31日
 
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同仁县二〇一六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时间:2016年03月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县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同仁县二〇一六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3月23日

 

 

 

同仁县二一六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为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特制定我县二〇一六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我县地质灾害活动频繁,点多面广,是重要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内属于黄土、残积坡土壤,系导致灾害活动比较频繁的地质类型。地质灾害特征为滑坡、泥石流、崩塌、斜坡变形体等,各乡镇存在不同程度的一般性地质灾害。

二、 重要防御地区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分布特征,我县防灾的重点地区为隆务镇西山滑坡,同时,年都乎乡尕沙日村泥石流、夏卜浪村不稳定斜坡、卓隆村滑坡、直尕日村泥石流、杰森电站滑坡;加吾乡加吾岗1#滑坡、加吾岗完洛社不稳定斜坡、察加寺滑坡、协智村滑坡;双朋西乡双朋西村泥石流沟;扎毛乡斗合言滑坡、宗俄寺滑坡、德庆寺泥石流;卡苏乎村地质滑坡;牙浪乡娘洛村祝庄地质滑坡;黄乃亥乡鹅毛村滑坡、日秀么村水池口滑坡;曲库乎乡古德5社滑坡、旺加寺山体滑坡;隆务寺后山滑坡;兰采乡土房村地质塌方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潜在隐患。

三、防灾减灾措施

(一)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对所有地灾隐患点确定监测人、报警信号、划定危险区域、逃离路线、安置地点,监测责任人要随时观测灾害隐患点突发情况,特别是在汛期加强监督和巡查,发现滑坡、泥石流等迹象明显时,及时发出警报,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二)落实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六项制度。即层层负责制、汛期值班制、险情巡查制、灾情速报制、灾害应急调查制和“两卡”发放制,确保人员、组织、措施等各方面工作落实,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力度。在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期间,做好防治宣传,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及防治不及时引起的人员伤亡,使自然灾害的发生率、损失率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按照争取一点,治理一段的目标,认真做好防治工作。

四、地质灾害应急处理

地质灾害发生后,所在地人民政府、汛期地质灾害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建立救灾抢险指挥部,由指挥部直接领导,组织救护力量协同灾区人民群众进行人员抢救与财产抢险等自救工作,并视灾情级别,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得到外界援助。

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专家和专业队伍对地质灾害的成因、险情进行分析论证,会同气象部门进行地质灾害的气象预报,建立应急监测系统并结合气象资料提出趋势判断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现场和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运输秩序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的转移,调动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危害工业、民用建筑和市政工程中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导致的地质灾害,及有关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和灾后水利工程、设施的修复。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建设工程活动及现有公路沿线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各类救灾物资的运输协调及修复中断的公路。

县经济商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企业因工程活动或自然因素导致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县教育科技局:负责指导、协助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及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民政局:组织指导灾民转移安置,妥善安排灾民生活,组织人员查实、核实、报灾和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灾民恢复重建倒塌房屋。

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督管理。

县气象局:负责分析和提供降雨趋势预测预警信息,并会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地质灾害气象预报。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做好灾区疫情监测预警。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对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活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组织协调新闻媒体赴灾区进行抢险救灾新闻报道。

县消防大队: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各项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提供人员、装备、设备、技术支援,并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和减缓次生灾害的发生及损失。

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地质灾害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按各自的职责分工,为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应急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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