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县扶贫开发局制定的《2016年同仁县奖励资金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23日
2016年同仁县奖励资金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发展产业脱贫攻坚计划》和《青海省金融扶贫专项方案》,大力推动产业扶贫工作的发展,培育贫困村各具特色的扶贫产业,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加快脱贫步伐,制定2016年同仁县奖励资金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扶持范围及对象
同仁县2016年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计划有12个贫困村贫困人口、剩余贫困村贫困人口10%及非贫困村30%贫困人口共计1011户3977人。今年省扶贫局下达产业扶贫资金740万元,只覆盖8个村280户1155人,无法对已列入计划的12个乡镇贫困人口共731户2822人进行覆盖。为此,安排2016年同仁县奖励资金产业项目扶持剩余的贫困人口731户2822人,其中扎毛乡(73户293人)、曲库乎乡(108户410人)、年都乎乡(114户407人)、黄乃亥乡(84户348人)、隆务镇(45户142人)、加吾乡(50户217人)、牙浪乡(28户115人)、双朋西乡(20户90人)、瓜什则乡(41户159人)、多哇镇(68户256人)、兰采乡(28户111人)、保安镇(72户274人)。
二、目标任务
通过产业项目实施,使贫困户实现持续稳定增收,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如期实现脱贫。
三、项目建设单位
同仁县12个乡镇。
四、项目资金及实施模式
同仁县2016年奖励资金产业项目资金共270万元,项目通过金融扶贫模式实施,县政府与主办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将奖励资金270万元作为担保资金在银行抵押,撬动银行向贫困户发放贷款1806.8万元(人均贷款0.64万元),用于发展产业。
五、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1年。即2016年5月~2017年5月。
六、建设内容
项目户根据自身条件,立足贫困村资源优势,自主选择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七、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各相关乡镇和村委会组织自验,并申请进行县级验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扶贫开发局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确保产业项目工作有序有效推进。相关乡镇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长任副组长,主管扶贫开发工作的乡(镇)长具体负责项目工作。要制定项目详细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好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确保产业扶持精准度。产业项目的选择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自主确定项目,并立足贫困村条件、资源状况和气候特点,因地制宜地选择风险小、见效快、效益好,能带动贫困农户致富的优势产业。扶持产业的项目户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县扶贫开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杜绝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发挥效益;项目审批后,县扶贫开发局、项目乡镇、村委会要对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县扶贫开发局和项目乡(镇)负责做好项目建设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收集与整理。由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建立县级档案,项目乡(镇)、村建立乡、村级档案。
(四)强化绩效考核。将产业扶贫纳入对乡、村扶贫工作考评内容。把结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帮扶贫困户发展产业情况纳入精准扶贫的工作内容,推动产业扶贫工作深入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