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为切实做好青海同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海同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华 志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石 大 存 县政府副县长
才让多杰 州金融办主任
王 海 民 黄南州银监分局副局长
张 永 平 人行黄南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吴 万 营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才 尕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成 员:袁 奕 县财政局局长
桑 杰 太 县法院副院长
满 仓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崔 生 林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久美多杰 县经济商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华 泽 先 县民政局局长
李 力 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局长
尕 藏 卡 州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县国土资源
局局长
才 巴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索南达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国 玺 县农牧科技局局长
才 让 本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万 玛 本 县水利局局长
多杰南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 永 东 县统计局局长
王 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 晓 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辛 东 泉 县国税局局长
虞 文 林 县地税局局长
李 曌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张 宝 金 黄南银监分局监管二科科长
李 全 祥 同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
筹建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制定筹建工作的配套方案和青海同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负责组织、起草和签订发起人协议书,召开创立大会和第一次股东大会;负责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筹建工作的其他事项。
筹建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才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筹建工作事宜。
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