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行为,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批转了《同仁县清理规范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同政办〔2016〕142号)。请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方案》各项要求,认真填写《中介机构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1)、《中介机构服务项目登记表》(附件2)、《中介机构设立情况调查登记表》(附件3),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16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县编办。由县编办牵头,会同县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法制办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审查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规范中介业务流程、服务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丁蓬鹏 联系电话:8724460
电子邮箱:2640250565@qq.com
附件:1.中介机构基本信息调查表
2.中介机构服务项目登记表
3.中介机构设立情况调查登记表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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