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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25日
 
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仁县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的《同仁县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

同仁县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环境保护厅、青海省水利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设市城市和州府所在地城镇黑臭水整治工作的函》(青建城函〔2016〕164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青政〔2015〕100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加快生态区建设步伐,有效改善我县人居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委全委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围绕全省“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的目标要求,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实施重点工程项目为抓手,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对河湖沟渠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筑牢中华民族水生态安全屏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同仁县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使河道、河滩地、河堤管理保护范围流域水质得到好转,基本实现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面无垃圾,河内无滥采、河边无搭建,全面消除垃圾河、臭水河,打造 “水清、流畅、岸美”的河道。力争到2020年底,城镇建成区内的河道、河滩地、河堤管理保护范围流域,隆务河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三、基本原则

1、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全面开展各类水体水质现状的调查摸底,科学判断存在的问题及诱因,对不达标水体制定限期达标方案,提出治理措施,改善水质。对水质良好、具有水生态功能的水域,制定维护管理方案,提出保护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2、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坚持绿色发展,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紧密衔接“十三五”规划,强化资源整合和部门责任,统筹制定水污染防治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分区推进,分类施治,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水污染防治由污染源控制向水质保护治理、由主要污染物削减向环境质量改善、由单一污染治理向流域综合治理全方位转变的措施,注重流域单元控制,保护治理并重,持续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

4、市场协同,社会参与。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市场、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营造有利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推动第三方治理运营的新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和投诉受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水污染防治。

5、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根据地区环境质量目标,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逐年确定重点任务和目标,明确治理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严格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整治内容

(一)依法取缔无证非法采砂场。针对河道内存在的非法采砂行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对不符合采砂规划的、无许可证的、手续不全等非法采砂户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限期拆除撤离河道。对非法采砂工具依法查扣、拆解。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河砂、毁堤采砂和威胁公路桥梁、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讯、其他跨(穿)河道建筑物安全及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非法采砂行为。努力做到河道不萎缩,功能不衰退,生态不恶化,维护河道的健康生命。

(二)综合整治河道环境。结合我县“家园美化”行动的深入开展,重点对全县流域段河道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由县水利局牵头负责,有关乡镇及职能部门配合,对我县城区段的隆务河、年都乎河流阿中沟责任区进行划分,各单位部门负责清理责任区河道内以及周边流域的生活建筑垃圾、淤泥及废弃堆积物。全面整治河道沿岸畜禽场、屠宰场、农家院以及库区,电站、医院、学校、厕所等生活污水的排放和建筑垃圾的乱倒,造成以及在河道、河滩地堆放砂石造成与防洪安全的行为,随时监督砂场业主进行清理回填,对采砂形成的砂坑进行彻底平整,恢复河床原貌,对开采的砂料,在保障行洪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堆放,保证河岸、河道环境整洁美观。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12月)

由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区内河道采砂户、电厂、周边厂矿企业、进行逐段逐户摸底排查,核实采砂户数量、摸清河段及采砂管理和企业废污水排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同时,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督促相关人员和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立即着手整改,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6年1月—2016年6月)

根据州、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此阶段力争通过集中整治、日常保洁、项目建设等措施,提升水环境质量,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河道沿线多年形成的垃圾堆放死角点、不符合环保规定的农业面源污染点、农作物废弃物污染源、河道漂浮垃圾等重点环节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隆务河河道水清、河畅、岸绿,达到目标要求。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7月—2016年12月)

在巩固第二阶段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河道的整改提升工作,深化河长制度,落实日常保洁经费,加强保洁队伍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预防二次污染发生,确保隆务河河道保持常年干净整洁,水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河道环境整治活动。

(二)明确整治工作责任。所设及的水利、国土、环保、安监、交通、林业、公安、建设、城管、电力等部门及所属乡镇要通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履职,逐点切实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制度并全力抓好落实

(三)建立黑臭水体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县政府抽调公安、水利、国土、城管、建设、环保等部门人员专门成立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乡镇要结合整治活动,迅速建立乡镇、村、社三级联管的河道环境整治新机制,建立河道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签订监管责任书,全面完善河道环境整治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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