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鉴于人事变动,现将同仁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昂 智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春 燕 县财政局局长
朱 晓 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敏 飞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团县委书记
张 永 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叶 洛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王 四 成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桑 杰 太 县法院副院长
满 仓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 莲 英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戴 彪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 斌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 青 卫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长
辛 东 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谢 饶 措 县农牧科技局副局长
安 国 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更藏才让 县信访局局长
陈 海 军 县国税局副局长
赵 海 县地税局副局长
李 全 祥 县信用联社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李春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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